有关新西兰针对低值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GST)及进口单证变更的通知


新西兰政府现已颁布消费税(GST)法案,要求新西兰境外的部分企业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进口到新西兰的低值商品征收15%的消费税。此外,自2019年12月1日起,将对进口单证进行调整。详情请参阅下文。

低值商品消费税
通过向新西兰本地未注册过GST的消费者销售低值商品,年营业额达到6万纽币及以上的新西兰境外企业**需要:

  • 通过此链接[链接到https://myir.ird.govt.nz/eservices/home/_/]在新西兰税务局登记注册GST。
  • 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向您的报关行提供GST注册号码(也称为IRD号码),
  • 向销售给新西兰消费者的每件低值商品*收取GST,
  • 向消费者提供收据,清楚表明缴纳的GST金额,
  • 通过在商品栏补充GST注册号码/IRD号码及GST缴纳凭证,完成相关进口单证填制,
  • 将填制完整的进口单证提供给报关行
  • 每季度填写GST纳税申报单,向新西兰税务局缴纳GST。

请注意,自2019年12月1日起,新西兰海关将不再在边境对所有低值商品征收关税和边境成本回收费。此外,对价值超过1,000纽币的商品征收GST的程序保持不变。

苏州运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www.dhlwl.com

张家港dhl国际快递电话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1 - 2013 苏州运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512-62808061

手机:13405638100 E_mail:bkee@163.com

     
技术支持:龙创科技